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第二批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文旅体局: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以及省教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14 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经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开放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知名企业、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
二、申报条件
(一)主题鲜明。以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教育、历史名胜遗迹、自然生态、国防科技、现代农业(工业)、民俗技艺等为体验主题,至少具备其中一个主题,特色鲜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课程丰富。开发的研学课程适合不同年龄段中小学生,以实践体验活动为主,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课程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特色实践活动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活动设计必须具备探究性、教育性、实践性。
(三)运营良好。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原则上不少于一年,每年接待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无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和示范意义。
(四)硬件达标。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万平方米,具备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专用设施和研学体验交流场所及休息区域,场所内或周边能提供良好的饮食住宿条件,设有医务室、停车场。场馆设施设备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无安全隐患。设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配备安全监控系统,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五)费用优惠。针对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师生团队实行门票优惠或减免政策。
(六)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体系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能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环境整洁、卫生良好。配备针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专业人员,每50名学生至少配备1名专职研学导师。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有关单位按照自愿原则,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参照上述条件自查打分,向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和评分表(附件3)及项目申报报告(不少于3000字,包括单位简介、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资源特色、承接学生开展研学教育的设施设备、可接待研学实践人数、研学课程名称、专业辅导人员、周边交通、门票优惠措施、服务内容、运行经费以及履行研学实践教育义务的承诺、申报意愿等内容)和反映研学实践教育接待能力的照片(大门、设施设备、活动场地等)8-10张,材料需装订成册。
(二)县区推荐。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量化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择优推荐综合得分不低于75分的申报单位(各县区推荐名额见附件4)。
(三)市级复核。由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共同组成考评小组,对县区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材料或现场复核。
(四)发文命名。经复核具备条件的申报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联合发文命名“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并授牌。
(五)动态管理。对获得“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命名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由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每两年组织一次专项评估,对研学接待管理有明显疏漏、活动组织不到位、媒体披露有不良行为、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撤销“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授牌等处理。
四、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对照申报基本条件,对当地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单位进行指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将优秀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出来。
(二)加强建设。要从资源配置、资金保障、研学课程研发、研学课程实施、宣传推广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支持,使其充分发挥综合实践育人作用。
(三)材料报送。请各县区教育部门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评分表(附件3)及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报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李建勇,电话:13981223413,电子邮箱:1003261875@qq.com;
联系人: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谭晓华,电话:15181374212,电子邮箱:365675240@qq.com。
附件:1.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
2.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3.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分表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
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
县(区)
序号 |
单位名称 (请与单位公章 保持一致)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联系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固定电话 |
电子邮箱 |
单位通讯地址 |
邮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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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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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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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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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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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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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请以EXCEL格式填写。
附件2
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请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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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优秀传统文化 □革命历史 □国防科技 □自然生态 □现代农业(工业)□民俗技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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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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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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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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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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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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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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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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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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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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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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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开 放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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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开放 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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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年接待学生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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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可接待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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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请根据文件要求填写,可另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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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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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教科)局推荐意见
(盖章) 日期: |
县区文旅体局推荐意见
(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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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日期: |
市文广旅局审核意见
(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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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分表
序 号 |
内容 |
申报条件 |
分值 |
自查 得分 |
县区考评 |
1 |
研学主题 |
1.以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教育、历史名胜遗迹、自然生态、国防科技、现代农业(工业)、民俗技艺体验等为主题,能充分体现研学与教育实践的有机结合(10分)。 2.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可操作性强(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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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课程研发 |
1.主题实践探究体验活动适合不同年龄段的中小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10分); 2.实践体验课程及活动项目不少于5项,兼具知识性、教育性、体验性、趣味性,有利于培养中小学生协作互助、探究精神,提高动手操作能力(10分); 3.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丰富、佐证资料详实(10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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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运营 |
1.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3分); 2.建成并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1年以上(2分); 3.无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每年接待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3分); 4.内部管理规范,能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2分); 5.房屋、水电、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能够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5分); 6.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监控系统,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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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硬件设施 |
1.基地场所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设有医务室、停车场(5分); 2.具备寓教于乐功能,符合青少年特点的专用设施、研学体验交流场所以及学生休息区域(5分); 3.场馆建筑物安全且周边无安全隐患,设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配备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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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费用优惠 |
对参加研学实践的师生团队实行门票优惠或减免政策(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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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队伍建设 |
1.设立专门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部门(5分); 2.按1:50的师生比配备专业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研学导师(10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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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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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广元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县(区) |
推荐数量 |
备注 |
1 |
苍溪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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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旺苍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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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剑阁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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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川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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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利州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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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昭化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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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朝天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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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直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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